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以来,我市积极推动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工贸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及时排查整治身边的事故隐患,漳州市应急管理局近期选取并公布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5年2月,漳州开发区某粮油(福建)有限公司一名保管员在日常巡检时,发现一名回兑人员在高于地面2m且临边地点作业,未穿戴使用任何防护措施(如安全带、防护垫等),存在高处坠落风险,保管员及时上前提醒并上报公司安环部,成功消除“三违”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2025年3月,龙文区某食品(漳州)有限公司仓库员工发现外来司机违规爬上车顶,涉及高处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立即制止,并要求佩戴安全绳进行作业,成功消除“三违”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2025年3月,诏安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员工路过车间发现车间安全通道指示灯不亮,该员工立即上报安全部门,及时进行维护更换,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元,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025年2月,诏安县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现仓库一处堆垛倾斜,该员工立刻上报,接到报告后,该公司马上安排重新堆垛整改,消除了坍塌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当月绩效加1分并表扬TCG体育。
2025年4月,漳浦县某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发现风电装备车间A23柱照明灯配电柜因下雨导致大量进水,存在触电隐患,立即通过公司隐患上报二维码扫码将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并对周边进行警戒,安全生产部通知设备部进行断电并对配电柜进行防护,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100元。
2025年4月,漳浦县某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维修工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某员工使用5T-3行车进行吊装作业时存在歪拉斜吊问题,立即通过公司隐患上报二维码扫码将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并当场制止,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100元。